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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回想起來,會合理懷疑是店裡面的員工動的手腳。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在貝克街的肯德雞吃晚餐,用餐時將側背包放在腳旁。由於覺得這價錢換算台幣還頗划算的,划算到覺得是不是錢算錯了,所以漢堡吃個幾口就把背包拿起來,抽出收據確認金額,覺得沒算錯又把背包放下;吃了幾口漢堡,還想確認一次金額,又把背包拿起來,就這樣重複了N次,直到--咦,背包咧?背包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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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嚇到了,不過覺得還是要冷靜下來,我看了一下周遭,用餐的客人沒有動靜,回想著店裡的客人進出狀況,沒有人是經過我旁邊的,只有清潔人員在我旁邊拖地板。我目光往上方巡了一下,監視攝影機就在我的上方,鏡頭直對著我,所以我跑去跟櫃台說背包被偷的事,要求調攝影機。

櫃台趕緊跟經理講,可是經理堅持我不能看攝影機的內容,要警察來才有權力調閱。可是要求報警,他卻不願意幫忙報警,要求我自己去警局備案。於是接下來就是一陣慌亂的尋找警察局報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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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非常慌張,而且是第一次到歐洲旅行(同時也是第一次一個人出這樣的遠門),所以真的很嫩。我現在檢討,我不應該離開肯德基的,我應該在店裡要求經理立刻打電話叫警察來處理。儘管我不確定警察來能否調閱監視錄影機,但是我一旦自己到警局報案,他媽的英國警察就要按照程序慢慢來,不會積極幫忙。事實上幾個月後他們才寄一封mail跟我說他們要開始辦案了,請我把相關線索提供給他們。有哪個小偷會呆到六個月後還不會把證據湮滅掉!至少至少至少,警察來的話,我還可以坐免費的警車去警察局作筆錄,不用自己到處找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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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認真回想,確實只有店裡的清潔人員在我身邊亂晃,因為他一直在我視線的餘角,我看不清楚他的長相。總之,貝克街的肯德基不安全,在那邊用餐要把自己的東西看緊一點。

最後,我一定要發洩一下……

你他媽的死小偷,難怪福爾摩斯要在貝克街設立事務所,因為這裡鼠輩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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