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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難得的非遊記文。如果我連一句批評的話都沒寫,一點紀錄都沒留下,將來我家也被強制拆除時,我憑什麼要別人幫助我?

  

今天是文林苑的「釘子戶」被拆除的日子,我特地繞過去用相機拍了幾張照片作紀錄。都更做些什麼、法條規定些什麼,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今天台北市政府用行動告訴我們:以後民與商發生爭執時,政府會站在商的角度來看待問題。請小老百姓別浪費力氣搬法條了,與其搬法條,不如多搬點錢過來。只要你有錢,看是你要都更哪邊,政府絕對挺你到底!若不想都更別人也沒關係,只要你有錢,政府不會讓你被人都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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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到底需不需要被都更?這問題拿去問郝龍斌,我想他會說依法行事。所以依照規定,王家不需要被拆除囉?不,我們有最民主的投票表決,所以依法規定要拆除。也就是說,今天不管你是否有這房子土地的產權,只要你的鄰居被有錢人用各種不論軟硬的方式簽下同意拆房子的合約,你家就一定要被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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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太棒了,以後哪個有錢人只要他開心,一時興起也好,把郝龍斌的鄰居們買通,我就可以拆掉郝龍斌他家了!當然,馬英九他家也可以,只要他的鄰居同意,馬英九他家就要被拆。仔細想想,這事情好像在哪聽過--對啦,竊佔我們大陸地區的偽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對我們做這種事:只要強迫各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主權,我們中華民國就自然而然的在國際不算主權國家。這果然就是民主的真諦,你個人的意見財產什麼都不重要,你的鄰居回幫你用最民主的方式決定一切。

這也難怪常聽到有些學校老師遇到班上遭竊時,要求同學投票決定誰是小偷,畢竟這是民主精神的表現,上行下效,長官們訂定了投票表決拆房子的法律,老師們就訂定投票捉小偷的規定。這國家病了嗎?不,病的是我們小老百姓,身體虛弱,沒錢沒權去對抗政府加有錢人的合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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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王家如果住的是吳敦義,這都更區域也許會跟白海豚一樣轉彎不一定;今天那裏住的是馬英九,都更區域也許會依照大水庫理論還有宋朝法律視為合法的地方。不過王家也要感到慶幸,好歹拆了還會拿到錢,就跟被強暴了收到遮羞費一樣加減有得拿,至少沒有投票決定你家就是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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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王家到底為什麼要拆?因為擋路,擋人財路,擋到政府與有錢人的財路。破壞可以消耗預算,建設可以消耗預算,擋在那邊就是殺千刀的白目。所以這件事給我們什麼教訓?第一:如果沒錢,請跟你的鄰居打好關係,因為他們可以投票拆掉你家。第二:請立志成為有錢人,只要你有錢,想拆誰家都沒關係,政府會挺你挺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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